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度
全县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开发区(现代产业园)管委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规范采购行为,加强对限额标准以下采购工作的管理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现对全县2020年度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情况实施检查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和方式
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指30万元以下(不含)货物、服务类项目和100万元以下(不含)装修工程、修缮工程项目及60万元以下(不含)其他工程类项目。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,自查结束按一定比例抽查相关资料。
二、有关自查情况安排
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自查,形成自查报告,填写《2020年度霍邱县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情况自查表》(附件1)。纸质版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县政务中心A区6楼610室,同时发送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电子版至电子邮箱1548365565@qq.com,联系电话:19956420524,联系人:刘祥玉。
三、有关要求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内填表说明进行填报,不要改动表内格式,并按照填报时间和方式,及时、完整、准确报送自查结果,不得瞒报、漏报或拖延。
附件1:2020年度霍邱县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情况自查表
2021年3月31日
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度全县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.docx